长三角地区部分成功案例
无锡市城市管理局,原名无锡市环境管理委员会,是无锡市委、市政府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,为实施建管分离、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,而于1996年底经省政府批准,设立并列入政府序列的一个新机构。
2001年,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调整,无锡市环境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无锡市城市管理局,对外同时挂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,主要负责无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。
1、无锡市城市管理局行政编制:
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9名,后勤服务人员编制5名。
2、无锡市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:
办公室(行政投诉受理中心、信息处)、政治工作处、政策法规处(行政许可服务处)、执法管理处、市容环境管理处、户外广告管理处、公共停车泊位管理处、环卫行政管理处。
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建工作。